财政代管资金的管理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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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代管资金的管理与会计核算

2024-07-04 16: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收入类资金主要是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单位拨付给预算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的资金,单位应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其他类收入为按规定纳入单位其他收入核算资金,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及经营性收入等。

往来性资金包括暂收款、代收款等,如押金、定金、保证金、代收水电费、个人款项等。往来资金不属于单位收入,是负债性质,是需要退还和支付的款项。

应缴财政款项指暂未实现国库执收而批准由单位暂为收取的应缴财政款项,如执罚收入、规费收入、代收代缴款项等,以后随着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深入,这块资金将不允许在此账户滞留。

借入款项指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有偿使用资金。

其他资金指核定留用的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和可结转下年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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